2007-11-22 | 人性和责任哪个重要呢?
今天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,不免心生感触!现将原文记下,和大家分享一下感受。
孕妇难产生命垂危急需剖腹产手术,丈夫拒绝签字致妻儿双亡
昨天下午4时左右,一名孕妇因难产声明垂危被送到朝阳医院西区医院。由于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,在抢救了3小时后,一声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。
病友自掏1万元劝男子签字拒绝
昨天下午4时至7时20分,将怀孕妻子送进医院的男子与院方僵持长达3小时。这名南方口音,34岁的男子一直对一声的苦劝置之不理,拒不签字。
为了让该男子签署同意手术单,医院院长亲自到场,110民警也来到医院,医院的许多人及家属也出来相劝。
正在该医院住院的正义网员工吕卫红甚至拿出1万元钱劝这名男子说,只要签字就给他1万元,但这名男子就是不签字;最后他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道:“坚持用药治疗,坚持不做剖腹手术,后果自负。”
所有说服都没有效果,该男子用方言自言自语道:她只是感冒,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。过了一会,他开始放生大哭:”再观察观察吧”。
为确认其神经没有异常,医院紧急调来已经下班的神经科刘医生,经过询问,这名男子思路很清晰,精神毫无异常。
医生轮番抢救孕妇
据院方介绍,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中,一面请110民警调查该孕妇的户籍,试图联系其家属,一面上报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,得到的指示为:“如果家属不签字,不得进行手术”。
在违规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,医院的医生用急救药急救,甚至进行心脏按摩,孕妇心跳停止4次,均被抢救过来,于昨晚7时20分,这名22岁的孕妇抢救无效,死亡。
看到妻子真的死去,这名男子当场大放悲声,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。在妻子被抬走的时候,该名男子还大喊:“看看我的孩子还活着吗?我要我的孩子”。僵持一小时后,该名男子被110民警带离。
医院称首次遇到这种情况,院长急得犯了心脏病。
看到这则新闻,心里不免有些不舒服。我实在弄不懂,这个丈夫为什么当时就是不签字。看到妻子生命垂危,难道他就一点也不着急?他的一个签名,葬送了2条人命。我也是刚生过宝宝,刚做母亲不久的人,我深知做母亲的不容易。生命诚可贵啊!让我更不能理解的是,为什么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会给出那样的指示呢?救死扶伤不是应该人人有责吗?况且,那是医院啊,怎么能眼看着2条活生生的人命就这样的葬送掉?我不理解!也实在没办法理解。我们的社会所说的生命高于一切,以人为本又在哪里体现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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